活化工廈
藝術類別 :
視覺藝術
年份 :
2010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9年10月公佈施政報告,為配合發展六項優勢產業(分別是教育、醫療、檢測和認證、環保、創新科技和文化及創意產業),提出一系列措施,當中包括為期三年的「活化工廈」,計劃目的為放寬工廈用途,鼓勵業主重建或改裝舊工廈。
2007年1月31日,立法會辯論協助工廠大廈轉型的議案;
2009年10月14日,施政報告公布,為配合六項優勢產業,進行活化工廈計劃。計劃內容包括:
降低強制售賣非工業區的工廈作重建的門檻,方便業主整合業權;
容許「按實補價」,即業主只須按重建後的實際發展密度繳付土地補價;
若修訂土地契約作重建的土地補價超過二千萬元,業主可選擇定息分五年分期繳付,以及;
若業主選擇不重建而改裝整幢舊工廈,只要符合樓齡要求和得到規劃許可,政府會免收更改土地用途的「豁免費用」。2
2010年4月1日,活化工廈計劃出台。
鳴謝:自然活化合作社、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梁寶山、林朝暉
資料來源:本港各大報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2009-2010年度施政報告/2010-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新蒲崗創意文化產業關注組Facebook page/工廈藝術家關注組/香港獨立媒體
本篇文章內容並不反映本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