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藝術家工會」的一些思考
藝術類別 :
視覺藝術
年份 :
2017
有關香港文藝勞動的議題,近年受到不少文藝工作者與學者的關注。一方面,探討文化及創意工作者 勞動狀態的學術研究漸成體系,另一方面,不少文藝工作者,包括藝術工作者,不但有意識地對外界 解釋個人的勞動遭遇,更身體力行地組織起來,嘗試以建立集體意識(collectiveness)的方式正視文 藝勞動議題。建立集體,是體現勞動三權,即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的一種形式,而建立勞動集體的其中一個方法,正是成立工會。在2016 年,一班本地藝術家開始籌組「香港藝術家工會」,歷經準備、提議到成立等階段。「香港藝術家工會」的成立是個關鍵的契機,讓我們思考本地藝術家的具體勞動狀況與身分。工會可以追溯至十八世紀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當時被視作沒有法定地位的非法組織,演變到十九世紀中期以降在世界各地漸漸取得合法地位。時至2016 年的香港,藝術工作者在網上發起成立「香港藝術家工會」。工會的歷史跨越時代、國族、行業,既反映了勞動政治經濟發展的複雜,也證明了隨著歷史的推進,以及勞動形式的轉變,爭取勞動者權益的思考與方式還在持續發展。本文藉著「香港藝術家工會」成立的契機以及因此而來的討論,探討一些與藝術勞動(artistic labor)相關的議題,例如藝術勞動者的個體企業模式、藝術勞動的個人與集體、藝術工作的勞動連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