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都可以」和「創造新知識」——論香港的藝術博士學位
在「甚麼都可以」、藝術處處的年代,藝術教育何去何從?
在高等藝術教育環境中,因對過去五十年藝術發展的了解,以及所研習的藝術在地理及文化範圍之廣,藝術系學生的實驗方向變得極多元化,令評分準則幾乎無法跟上步伐。雖然人們一直認為在藝術工作室和藝術系課室裡製作的已經是藝術品,但其實專業藝術創作與藝術教育創作相距甚遠,只是很少人談論這點。每當學期終結,創作課導師要評定學生的作品時,兩者之間的分別才會顯而易見。傳統的美學標準,如構圖和著色等,在藝術評審中已變得愈來愈不重要。那麼,導師又如何能就學生作品評分呢?
我沒有執教創作課。雖然同事都很客氣,容許我就學生的創作提意見,但我並沒有參與評分過程。其實,即使沒有讀過藝術史(或只是讀最基本的,即是幾乎等於零),也可以教藝術創作。不過,我認為藝術創作與藝術史相輔相成,兩者堪稱「天作之合」。我的工作簡介指我教授「西方藝術史、現代及後現代主義理論,以及中西比較美學」。是的,我的確任教這些科目,而這份簡介也是我撰寫的。可是何謂「西方藝術史」?不少人對此存有誤解。
對我來說,藝術系學生需要修讀的,不一定是「西方藝術史」。最理想的情況是,學生能在創作課上,學習和了解今天世界各地如何創造藝術(How art is being made)。 不過,這個科目需要的講師數量和授課時間過於龐大,根本不可能實行。在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我們仍會學習十五世紀至廿一世紀的歐洲和中國藝術以及相關理論。可是,我認為學習這些藝術史知識,只是為了解當代藝術作準備。無論學生專修藝術創作或藝術史,他們都是這世界其中一份子。要幫助學生加強對世界的認識,唯一方法就是把歷史知識傳授他們,或至少幫助他們接觸這方面的豐富資料。至於現在或未來會怎樣,他們只能自行探索。 (潘偉珊譯)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副教授(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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